2016年03月25日09:4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國將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并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 |
制圖:李姿閱
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國將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并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新政策對于跨境電商零售業務有哪些影響?消費者海淘還能不能享受“免稅購”?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萬元
“出臺新的稅收政策,主要目的是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貿易屬性,并通過合理設置稅率水平,使新興業態與傳統業態、國外商品與國內商品的稅負更加公平。”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對進口稅收政策的進一步完善,綜合考慮了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等多種因素。
政策規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萬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取消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超出限額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