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9日08:34 來源:中國新聞網
日本政府6日在關于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執政黨磋商中,撤回了上次3日磋商時提出的有關自衛隊向別國軍隊提供后方支援范圍的4項條件,提出了原則上禁止在戰場提供支援這一新條件。 |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6日在關于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執政黨磋商中,撤回了上次3日磋商時提出的有關自衛隊向別國軍隊提供后方支援范圍的4項條件,提出了原則上禁止在戰場提供支援這一新條件。
但報道稱,日本政府依然堅持應改變以往將自衛隊活動局限在“非戰斗地區”以避免《憲法》禁止的“參與他國的軍事行動”的觀點,未改變謀求擴大自衛隊后方支援范圍的方針。
另一方面,自民、公明兩黨就離島警備等未達到他國武力攻擊階段的“灰色地帶事態”的應對達成共識,同意可事先經內閣會議決定,由首相全權判斷能否出動自衛隊。
日本政府以往允許自衛隊在“非戰斗地區”開展活動,在戰場等可能發生戰斗的“戰斗地區”則予以禁止。若新條件得以施行,原則上自衛隊將無法在戰場開展活動,但卻可以在“戰斗地區”開展一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