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聯合國6月23日電 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23日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1次締約國會議上發言,對日本政府單方面決定以海洋排放方式處置福島核電站事故污染水深表關切。
耿爽說,日方擬排放核污染水數量之大、持續時間之長、涉及海域之廣、潛在風險之高前所未有。研究表明,福島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將迅速擴散至太平洋大部分區域,并進而蔓延至全球海域。日方擬排放的核污染水中包含大量放射性物質,將對海洋環境、生態系統和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他說,根據公約規定,日方在處理核污染水時,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在其管轄或控制下的活動不會導致其他國家及其環境遭受污染的損害,并確保所造成的污染不致擴大到其行使主權權利的區域之外。根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日方還須履行及時通知、充分協商、環評監測、國際合作、信息交換等諸多義務。日方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未如實公開相關信息、未與周邊國家等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未拿出可監督核查安排的情況下,出于經濟考慮單方面決定“一排了之”。這種做法不透明、不負責、不友善,屬于存心不良、明知故犯、損人利己,與國際社會攜手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的共識與大勢背道而馳。
耿爽說,中方強烈敦促日方切實履行國際義務,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審慎處理福島核污染水問題。在同各利益攸關方及有關國際機構充分協商并達成共識前,不得擅自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日本應正視并履行對全人類、對子孫后代的責任,避免給人類健康和全球海洋生態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害。
韓國代表在發言中對“某締約國”決定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表示嚴重關切,再次呼吁該締約國重新考慮這一決定。俄羅斯代表在發言中說,俄方與中韓代表有同樣的擔憂。俄方也認為,應該由專門機構進行全面評估,排放方應該與鄰國進行雙邊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