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媒報道,日本參院全體會議本月7日憑借自民黨、公明黨等的多數贊成,表決通過了允許向印度出口核電的《日印核能協定》。預計協定將在兩國換文后最快于7月上旬生效。
報道稱,今后,日本將可向未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的印度轉移核物質以及核能相關技術。日本作為唯一的戰爭核爆國,如何確保遏制印度實施核試驗的措施的實效性成為沉重課題。
報道指出,安倍政府將核電出口視為經濟增長戰略的核心之一,但國內的核電制造商與電力公司漸漸喪失在海外拓展業務的余力。東芝因美國核電子公司破產而直面經營危機,暴露出核電出口伴隨著巨大風險,此外福島核事故后電力公司也不得不著力于重啟既有核電站。
日印核能協定僅限于以和平為目的的核能領域合作。協定禁止印度將之用于研發核爆炸裝置,并規定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對被轉移至印度的核物質與技術進行核查。若將出口鈾的濃度濃縮至可能轉為軍用的20%以上,則需獲得供應方政府的同意。
雙方通過另一份文件確認,若印度重啟1998年中斷至今的核試驗,將停止核能合作。
日本民進黨等在野黨在此前的審議中提出,協定本身未寫入停止規定這點存在問題。在野黨方面認為僅限于和平利用的法律保障不充分,因此一直以來表示反對。
據了解,日印兩國政府2010年啟動旨在簽署協定的談判。去年11月印度總理莫迪訪日期間,兩國政府簽署了核能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