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 (記者于佳欣)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9日在商務部當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若世貿組織成員12月11日后堅持“替代國”做法,中方將采取必要措施堅決維權。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WTO)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將于12月11日終止,即從此之后,WTO成員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不能再采用第三國價格來計算傾銷幅度。然而,美歐日等WTO成員對這一問題表態含糊其辭,企圖繼續使用“替代國”做法。
沈丹陽指出,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并堅決反對。議定書第15條義務與所謂“市場經濟國家”無任何關聯,西方輿論中部分人士故意混淆兩個概念,企圖淡化履行義務的做法在國際法上是站不住腳的。
沈丹陽強調,12月11日后,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必須徹底履行第15條義務,全面終止“替代國”做法;應嚴格依照世貿組織《反傾銷協定》等規則,公正、合理、透明地對自華進口產品開展反傾銷調查,不能變相延續“替代國”做法。